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对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40个先进集体和10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陕教〔2017〕521号),我院段宏老师被评为“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段宏,女,汉族,1969年生。大学本科,副教授,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管理工程系负责人,会计专业学科带头人,榆林市国资委特聘专家组成员,市级模范教师,陕西省职业教育知名教师。多次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技能大赛并取得佳绩,获得国家二等奖2项、国家三等奖3项、陕西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若干项;多次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者称号;2017年荣获陕西省教育系统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职业教育2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会计教学与管理经验,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深受历届学生喜爱。多次在会计教学比赛中荣获一等奖,连年被单位评为优秀教师,2008年被单位授予唯一一位“教学名师”称号,享受名师津贴。编写了《基础会计》教学指导、作业册、实训资料、《制造企业会计实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实务》等教材。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西部财政》、《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榆林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具有多年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经历。
省教育厅网站: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801/04/13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