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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段宏老师荣获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管理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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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1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对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40个先进集体和10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陕教〔2017521号),我院段宏老师被评为“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段宏,女,汉族,1969年生。大学本科,副教授,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管理工程系负责人,会计专业学科带头人,榆林市国资委特聘专家组成员,市级模范教师,陕西省职业教育知名教师。多次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技能大赛并取得佳绩,获得国家二等奖2项、国家三等奖3项、陕西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若干项;多次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者称号;2017年荣获陕西省教育系统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职业教育2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会计教学与管理经验,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深受历届学生喜爱。多次在会计教学比赛中荣获一等奖,连年被单位评为优秀教师,2008年被单位授予唯一一位“教学名师”称号,享受名师津贴。编写了《基础会计》教学指导、作业册、实训资料、《制造企业会计实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实务》等教材。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西部财政》、《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榆林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具有多年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经历。

省教育厅网站: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801/04/13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