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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榆林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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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3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度我市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发展,按照《榆林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榆林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征集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征集项目类别
1、榆林市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2、榆林市“61211”科技创新和“125”科技创业工程计划项目;
3、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要求与指南》在市科技局、财政局网站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归口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控制数量,突出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特别要注意选择那些对区域发展、行业关键技术具有重大影响的以及能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科技项目。上年已经确定的同类项目不再推荐上报(申请接转项目除外)。
2、今年我市将启动网上申报系统,请申报单位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上点击“办公大厅”中的“科技项目申报”,进行用户注册,然后进行项目申报,按提示填写对应类别项目申请书、按提纲编写项目建议书并加入附件。申报成功后,打印纸质材料,按申请书、建议书、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一式五份报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
3、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审查(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查)后,筛选项目,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对项目分类汇总、排序,制出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科技局(四份)和市财政局教育科(一份)。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项目。
4、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5、在研或未验收(结题)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重点支持有研发投入和有研发机构、有技术成果和专利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对在科技服务年活动中走访过的并积极配合的重点单位也予以重点支持。
三、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经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对申报项目组织考察、论证和筛选后,按规定程序拿出具体项目资金的分配意见,安排下达。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13年5月4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项目申报要求、指南和有关申请资料格式等,请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ylkj.gov.cn)上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项目材料报送地点:市科技局三楼生产力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912-3859269;0912-3882017
联 系 人: 拓云飞    张炜亮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3592813(教育科) 财政局8楼
 
附件:榆林市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与指南
 
 
 
                  二O一三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 科技 项目 申报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                                              
榆林市科技局                     2013年5月4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榆林市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与指南
 
 
一、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一)项目分类
1、农业技术研究;2、工业技术研究;3、社会发展研究; 4、星火计划(包括科技培训计划);5、科技惠民计划。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民营企业申报项目要有相当技术力量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3、民营技术服务机构申报项目,与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3人以上,提供与被服务单位的技术服务合同。
4、专业技术协会、学会,要求县级以上。
5、乡镇、行政村、乡村农业合作社等无技术力量单位申报的项目,要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6、以上机构申报项目时,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主持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技术合作协议或技术服务合同。
(三)申报指南
支持重点:
1、农业技术研究
多抗性、专用性、优质、高产农林植物新品种选育及高产高效种植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主要农林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主要畜禽重大疫病监测预警、诊断、预防及防治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农林植物防灾、减灾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畜禽优质、高效、高产规模化养殖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农产品保鲜、储运、深加工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及配套设备开发;旱作农业新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
2、工业技术研究
(1)围绕建立兰炭生产基地和镁业产业基地的综合技术应用研究。
(2)新能源和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研究;煤的多联产技术及产品;提高煤、油采收率的关键技术;提高煤、油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炼焦污染综合治理(如焦油气回收利用、煤焦油加氢制柴油工艺、催化剂、炉型等)技术研究;油盐化工产品后续产业链延伸加工技术研究;资源勘探开发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技术,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修复的研究;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节能减排降耗技术和对生态无害化处理技术;清洁生产、节水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和烟尘污染治理控制技术、皂素综合利用技术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环保产品与工程化设备、在线检测软件和成套设备应用技术。
(4)新型农业机械产品研究与开发。
(5)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给予后补助。
3、社会发展研究
  (1)优先支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公共科技资源集成的经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共科技资源集成方案,研究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共享的有效机制与管理模式。
  (2)科技进步体制、机制等软科学研究。揭示我市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现状、特征及实施科技强市战略已具备的条件及存在障碍,探索实施科技强市战略目标的路径,提出实现科技强市战略的保障措施和实施策略。
  (3)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开发治疗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性疾病的具有自主识产权的创新中药;重大疾病早期诊断、治疗及防治技术的研究;地方病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
4、星火计划(包括科技培训计划)
(1)面向引导现代科技要素扎根农村基层、服务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开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大荔模式建设、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科技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科技专家大院建设。
(2)面向提高涉农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扩大就业,支持开展农村科技型企业和品牌产品培育工作,培育农业产业化开发龙头企业,实施一批有利于提升产业化能力的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项目。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开展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示范推广项目。
(4)面向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支持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推广现代农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发技术。
5、科技惠民计划
1)申报原则
专项主要是通过“社会发展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在较大范围的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解决群众及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项目应突出科技成果的先进性,技术成熟,知识产权明晰,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能切实解决某项问题。
专项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院校等优势团体进行申报。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项目。各联合申报单位应签署相应合同以明确任务分工和利益机制。企业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县区政府也应有一定的配套资金,且出具承诺书。每县区只限申报1项。
2)重点支持方向
人口健康领域。支持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中医药资源开发和诊疗技术的转化应用。
生态环境领域。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节能环保技术的转化应用。
公共安全领域。支持食品安全、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防灾减灾技术的转化应用。
绿色生态农业领域。支持农村宜居环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 “61211”科技创新和“125”科技创业工程计划项目
(一)项目分类
1、重大科技专项;2、重大产业化项目;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4、科技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按照“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点领域,特别配套支持县(区)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扩大消费而投资建设的、并列入中省科技计划的重大项目。企业必须是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并拥有研发机构和技术成果。
   2、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要围绕我市工业支柱产业、农业主导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应用研究为导向,特别在节水、节能、环保方面,进行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已建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
   3、重大产业化项目必须是县(区)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产业化发展项目,技术成熟、已具有产业化基础、对行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培育能够逐步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项目。市科技局的投资主要用于产业化发展所需要的主要技术的开发与示范、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项目优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给予后补助。同时支持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和产业技术联盟建设,以及对进入省级以上的技术创新团队和产业技术联盟进行后补助。新建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申报,请申请项目单位所在县科技局或市属主管部门与市科技局进行沟通协商,经同意后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5、科技示范园区和基地项目重点支持需接转项目,特别是已建园区的孵化器建设项目。接转的科技示范园区和基地项目要有龙头企业和技术力量较为雄厚的技术单位为依托,要有完整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逐步形成科技产业基地。
6、申请接转项目要附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以及项目当年实施方案。
(三)申报指南
 项目支持的总体方向:总体上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技术为主线,突出平台建设,统筹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重点支撑资源主导型产业、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推进民生科技。
1、推进榆林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1)在生态环境实验区建设中,开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修复示范研究,找准生态退化主要问题,提出生态修复技术措施,并组织试点示范;开展能源化工产业“三废”处理等环保技术的研究及引进开发。
(2)在循环经济实验区建设中,重点支持煤电转化、煤电向载能工业品转化、煤油气盐向化工产品转化等深度转化项目和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示范。
(3)在工业节水实验区建设中,引进示范污水循环利用技术,积极推进城市节水技术和设备的示范。
(4)在城市污染治理实验区建设中,开发城市垃圾处理和医疗垃圾处理关键技术,促进废弃物资源化。
2、推进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1)支持榆林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专业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2)支持建设榆林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入区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
3、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工程
(1)支持依托榆林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沙地林业科技产业园开展农业主导产业重大项目技术攻关。
(2)推进榆林现代农业科技直通车工程和大荔模式县建设。
(3)推进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支持红枣、马铃薯、白绒山羊等特色农业科技丰产示范基地建设。
(4)支持农业节水新技术开发与示范区建设。
4、推进能源化工产业科技创新与转化
(1)支持开展兰炭大型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在优化兰炭、硅铁、金属镁等系列产品的生产工艺方面取得新突破。
(2)组织实施大型煤化工多联产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煤化工废气的综合利用。
(3)推动煤-甲醇-醋酸-下游产品及兰炭-电石-聚氯乙稀产业链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相关技术研发。
5、推进榆林科技创新体系及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建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创新体系。支持建立科技资源中心,实现中省在榆科技资源的有效集成和开放共享,整合科技资源、加快技术转移,为提高榆林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
 
三、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一)申报要求: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的项目。
2、技术创新性强、科技含量高,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
3、对高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项目。
4、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优先支持。
5、已承担市科技创新项目且没有验收的单位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能申报。
6名额分配:神木、府谷、榆阳、靖边、清涧、绥德各3项,其余县各2项,市直有关部门6项。
(二)申报指南
榆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榆林市政府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建设及其技术创新活动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
1、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发项目,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及产业。
(2)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国内外合作及产学研结合的技术转移项目。
(3)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以直接促进、支撑、服务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产业积聚、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等以企业为载体市场行为的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的建设。
(4)支持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5)倡导循环经济模式,支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资源的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产品。
2、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与产品。
(1)能源: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优势和特色产业,提供相关配套技术和产品支持。同时围绕榆林市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相关技术及设备。1、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2、能源探测与开发新技术和产品;3、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存储技术和相关产品; 4、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5、电力自动化装置;6、输变电系统的新型装置。
(2)冶金建材:围绕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和水泥、玻璃先进生产等,为其提供相关技术和产品支持。1、有色金属冶炼相关技术及产品;2、精镁、精铝、镁、铝基系列合金材料;3、新型干法水泥、凝石水泥;4、浮法平板玻璃。
(3)装备制造业:围绕我市重型矿用车辆和特色工程机械等产业,为其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支持。1、煤干馏工艺与装备;2、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3、先进制造技术;4、先进制造技术相关的检测系统及检测元件;5、数控加工技术及其设备;6、煤气净化装置
(4)化工:围绕榆林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盐等优势产业,为其提供相关技术和产品。1、煤焦油加工、煤制甲醇及其下游产品技术开发;2、天然气制甲醇及乙烯、聚氯乙烯、液化燃料等技术和设备;3、以煤化工、盐碱化工为主的精细与专用化工技术与产品。
(5)农畜产品加工业:围绕我市肉、绒毛、红枣加工等产业,为其提供相关技术和产品支持。 1、红枣、马铃薯、保鲜、深加工技术及设备;2、畜禽产品皮革、毛纺等专用技术新产品开发;3、优势传统食品制造业重点配料关键技术,猪、牛、羊脂肪氧化技术,肉制品厌氧污染微生物生物防腐技术开发。
(6)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1、软件产品;2、微电子技术;3、网络及计算机产品;4、广播电视技术产品;5、新型电子元器件;6、信息安全产品;7、智能交通产品。
(7)生物制药和中药开发: 1、医药生物技术;2、中药天然药物;3、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4、生物医学材料;5、生物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