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风清气正的传统节日文化,现就清明节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停用制度。清明节期间,除值班工作需要用车外,其他公车一律停用。
三、严禁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利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
全院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对违反规定者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纪检委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