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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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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来源:纪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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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中共榆林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方针,围绕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党和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2、目标要求。学院纪检委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职责定位、工作目标、责任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与主体责任配套的监督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的明确规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党内监督、强化督促检查、强化问责惩处、强化组织协调。

(一)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3、监督党内法规、纪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明党的纪律,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纪法规的自觉性,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4、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严明组织纪律,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确保政令畅通。

5、监督党委、支部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制度,突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6、监督党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监督酝酿考察、讨论决定和调整任用环节工作,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好“三廉四监督”工作,即把好廉政鉴定关、把好廉政考试关、组织好廉政谈话,监督新任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执行情况、监督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干部提名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采取诫勉谈话、警示提醒、述职述廉等形式,督促党委切实担负起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8、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对有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深入调查及时纠治,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处。

9、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监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落实情况,紧盯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检查。通过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惩治“四风”问题。

(二)强化督促检查,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监督检查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党委开展厘权、亮权活动,明确权力家底、理清权力边界,公布权力清单,主动接受监督。

11、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党委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查找廉政风险点,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实施动态预警,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

12、监督检查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13、监督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制度的落实情况,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新机制。

14、完善廉政巡查机制。聚焦热点岗位、窗口部门,着力发现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巡查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问责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1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通过执法效能监察、党风校风监督等专项工作发现问题,拓宽案件线索渠道,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16、全面清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建立完善信访件归口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按照案件线索“五类”处置办法,规范处置案件线索。

17、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为主”的规定,坚持和完善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18、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防止腐败滋生蔓延,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19、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对全校反腐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探索建立交叉办案和主办人工作制度,按照归口管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明确交叉办案主办人、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和流程,提高查办案件水平。

21、落实报告工作制度,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工作机制

22、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厘清责任清单是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每年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拉出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责任目标、部门,实现责任具体化、清单化。

23、建立审议反馈机制。严格执行党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配合市纪委对责任制报告情况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向单位反馈,并进行通报。

24、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建立“大宣教”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会议,形成纪委组织协调、有关系部处室负责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整体水平和反腐败工作的影响力。二是建立纪检监察、财务协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综合研判、联合督查、线索移送、协作办案、建议反馈、问责惩处等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与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查办重点案件中相互配合、协同办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25、建立述职述廉机制。严格执行院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述廉制度,院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制度。各支部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向党委述职述廉制度。

26、建立约谈问责机制。一是建立配合市纪委同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的进行约谈;二是建立专项工作约谈制度,在某一专项工作中,经抽查检查发现工作滞后、措施不力,视情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建立工作考核约谈制度,对年度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考核后进位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建立信访约谈制度,立足教育、监督、提醒,注重抓早抓小,对信访问题突出、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27、建立创先争优机制。积极参加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以“两个表率”(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全市党政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全市公务员的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评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实行纪检重点工作考核制度,发挥考核“方向标、指挥棒、助推器”的作用,以工作考核为重要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四、保障措施

28、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落实监督责任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等职责,督查指导监督责任的落实,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29、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主要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各处室系部,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0、加强监督检查。院纪委通过听取汇报、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学院内的监督检查,掌握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责任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力,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1、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建立院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度,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监督,严明纪律规定,着力解决“灯下黑”的问题。通过讲座、专题讨论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消除纪检监察干部模糊认识,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中共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