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体决议的名义虚开油票报账、私占单位公务油卡,我做错了,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苏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说。
此前,龙州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件,反映该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苏某违规报账等问题,后在清查问题线索工作中决定交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该信访件。
核查组人员集体研判后,决定调取该单位台账资料,详细了解“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只有3辆公车,怎么会有8张公务加油卡?这不符合一车一卡管理规定。”带着疑问,核查组继续深入查看公车管理台账、财务报账凭证等材料。
“你看这个时间记录,同一时期的报账凭证,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加油发票呢?”
核查组调取该单位财务凭证进行梳理汇总,发现该单位办公室人员一边用油卡给公车加油,一边另开油票在单位报账。核查组决定以办公室人员为突破口,深入谈话、逐一突破,最终挖出了该单位领导班子、办公室人员虚开油票报账、私占公务油卡的内幕。
“对于你单位报账凭证中有大量加油发票的问题,有些发票还是外地的加油发票,这是怎么回事?”
面对核查组的问题,苏某心中知道核查组已掌握相关证据,承认了自己借“集体决策”的名义搞“利益均沾”的违纪事实。“2014年初,我组织召开单位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以领导班子工资低为由,决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以虚开油票在单位报账,由办公室人员帮忙做账。”
2023年8月,苏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余涉案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等处分,违纪款9.22万元被追缴。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案发单位以案为鉴,制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