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系:
为大力弘扬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明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师生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典型,扎实推进“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全民道德教育实践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形成“榆林好人多”、“好人就在身边”的社会文明新风尚和道德正能量,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首届百名“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榆文明办[2013]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首届“学院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的所有教职工、学生。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做到在单位遵守职业道德,做模范职工;在社会遵守社会公德,做模范市民;在家庭遵守家庭美德,做模范成员;在自身提升个人品德,做时代楷模。能熟悉和严格践行“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中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等各项规定。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助残帮困、孝老爱亲常态化。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作斗争。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群众威信高、百姓口碑好。
三、奖项设置和评选办法
学院好人评选设立“美德少年”、“美德教师”、“文明卫士”、“当代活雷锋和优秀志愿者”、“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五好文明家庭”等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1-3名,同时,设立提名奖若干名。各处、系、部门、科室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自荐、推荐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每人500字)、两张照片(一张工作或学习场景照、一张免冠正照)、推荐表一式三份统一报组织宣传部。
推荐评选活动自2013年4月9日开始到2013年4月25日结束。组织宣传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学生代表认真审查确定候选人,并通过学院网站、校报、宣传海报等媒体刊登候选人事迹,发动全院师生公开投票评选,2013年5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
四、表彰奖励
组织宣传部将依据推荐和投票情况,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学院好人”名单,并向市文明办推荐、参加我市百名“榆林好人”评选活动,一经选上,市文明办将组织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全市各媒体通报表彰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本部门公开自荐、推荐评选信息,认真开展好评选活动。对自荐、推荐上报的各类“学院好人”候选人要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可敬、可亲、可信、可学、可爱,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和“学院好人”推荐上来。各系、处、部门、科室推荐每类候选人不少于1名。
2、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保障推荐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对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评选活动联系人:高宏 王庆喜 师一帅
邮 箱:13720680976@163.com
附件:首届“学院好人”推荐表
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
2013年4月9日
附件:
首届“学院好人”推荐表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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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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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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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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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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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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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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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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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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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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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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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如需另附先进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